海南海底数据中心项目(一期)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
2022-8-5 16:01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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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网络连接:电子版见本网页。
纸制报告可联系环评、建设单位。
 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以项目为中心区域,陆域500范围、海域15km范围内的居民区、村庄、用海权属等单位和个人。
 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 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将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359439637@qq.com,也可将纸质版公众意见表自行提交至海兰云(三亚)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。发表意见的公众和单位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,以便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。
 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意见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 
海兰云(三亚)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

2022年8月5日

 

海南海底数据中心项目(一期)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.pdf